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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实验学校(小学部)2026年秋季一年级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30     访问次数:39     信息来源:     作者:彭 昭     【字体:  

  • 根据桃源县教育局《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桃教通〔2026〕2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我校本年度秋季“阳光招生”工作,特拟定以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坚持公开公平。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等面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坚持免试就近。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免试就近入读,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持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小学一年级招生不与幼儿园就读挂钩。

    (四)坚持重点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依法依规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继续实行“长幼随学”。

    (五)坚持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我校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录取”的当时开展招生。

    (六)坚持一网通办。继续深化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依托政务平台,实现部门联动与数据共享,持续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强化信息保护,切实满足群众入学需求。

    (七)坚持阳光分班。我校实行均衡编班,科学配置师资,确保男女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均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和实验班、快慢班,公开录取时实行随机一键式分班。

    二、招生计划

    8个班,400人

    三、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放宽至2025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东:漳江大道(新河桥-宜尚酒店)以西;

    南:文昌路(宜尚酒店-土桥路口)北--土桥路南--武陵路(步行街南入口--桃源移动公司)北;

    西:桃花大道以东(桃源移动公司-黄花井大桥);

    北:二道河(新河桥与黄花井大桥)以南。

    如下图所示:

    图片1.jpg 

    五、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

    申请入读我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在手机端关注"常德智慧教育"公众号,点击"智慧教育"进入"义务教育报名"进行报名:或电脑端登录湖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 new.hunan.gov.cn),进入"入学"专栏进行报名。

    报名方式分为智能申报和手动申报两种方式。

    智能申报:只需输入学生身份证,不需填报资料。平台直接显示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房产、户籍情况。学生可依据户籍地址也可选择依据房产地址申请学校。这类报名适用于学生本人在招生范围有户或者学生本人或父母在招生范围有房的。注意:智能申报只能使用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报名。

    手动申报:需依据平台提示逐一填报和上传资料(政策优待生和长幼随学的也要进行平台手动申报报名)。

    (二)信息审核

    申请我校的适龄儿少提交的资料通过“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关联比对、精准核验,资料不完善或比对不成功的,系统通过手机短信提示补充相关资料。“省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无法审核通过的,由教育局组织进行实地上门入户核实。适龄儿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升学的,由监护人自行负责。适龄儿少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或平台报名未被我校录取的,将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或未进入招生平台的学校就读。

    (三)依序录取。

    申请我校学位,必须根据适龄儿少户籍和房产,选择生源类别。生源类别按照有户有房类、有房无户类、有户无房类、无户无房分四类。录取时依生源类别顺序进行。

    (1)有户有房类:

    条件:

    适龄儿少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证明材料:

    适龄儿少本人及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最新户口本原件和不动产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原件。

    (2)有房无户类:

    条件:

    适龄儿少户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适龄儿少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的房屋不动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证明材料:

    1. 属于适龄儿少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 (外祖父母)的不动产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原件;2.适龄儿少本人及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最新户口本原件(从户口本上不能明确房主与适龄儿童关系时,需提供关系证明及共同居住证明).

    (3)有户无房类:

    条件:

    适龄儿少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无房产。

    证明材料:

    适龄儿少本人的最新户口本原件。

    (4)无户无房类:

    条件:

    适龄儿少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无户无房,租住在招生范围内,且适龄儿少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区稳定就业、持续合法居住半年以上。

    证明材料:

    ①适龄儿少本人及父母的最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由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颁发的在招生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证件办理期限需截至招生报名平台关闭之日,且材料需明确标明所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

    说明:

    (1)小产权房或无房产证的房屋,以现场核实结果为准;

    (2)有多套房产的,以报名系统里提交的房产为准。同一套房产不得为多人申请学位;

    (3)"无户无房"类主要解决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区有稳定工作,住所和收入)就读我校的问题。同等条件下,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含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的适龄学生,予以优先录取,保障务工人员子女公平入学权利。

     

    六、政策优待

    对烈士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依法依规落实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以上对象需经相关部门认定之后,于5月26日—6月1日之间将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资料送教育局教育股,县教育局将按程序组织认定。这类对象也必须在平台开放期间选择相应类别报名。政策优待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学位。

    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服役单位证明并由县人武部核定;烈士的子女提供户口簿、烈士证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子女提供户口簿、部队出示的伤残证明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核定。

    七、录取流程

    两种情形:

    (一)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

    学生平台报名→省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比对→学校初审→教育局公开录取→公示录取名单→现场阳光分班

    (二)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

    学生平台报名→省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比对→学校网上初审→教育局预录取前三类→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无户无房类。

    1.核查后在招生计划以内→学校审核→教育局录取→公示录取名单→现场阳光分班

    2.核查后超出招生计划→无户无房类实行超员摇号→公示录取名单→现场阳光分班

    实地核查流程:由教育局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对无户无房类父母租房、县城区工作等实际信息进行现场核实,不符合情况会及时通过招生平台反馈。

    “长幼随学”申请流程:我校秋季学期二至六年级学生家庭,有一年级弟(妹)新生入学(含多胞胎),可自愿申请“长幼随学”优先安排学位。平台报名时在对应生源类别进行申报,同时上传兄(姐)的证件号码、户口本、出生证明、国网学籍证明。“长幼随学”暂不适用于其他年级转学。

    (三)招生日程

      (1)网上报名:6月1日—6月30日

      (2)前三类预录取:7月8日—7月10日

      (3)无户无房类学生实地考察:7月11日—8月20日

      (4)正式录取名单公示,阳光分班:8月22日

    八、阳光招生,依法依规

    (一)严明纪律,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十项严禁”招生纪律。

    (二)严肃程序,确保公平。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认真研判、集体研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加强督查、严厉追责。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要求,把招生工作列为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加强履职尽责,加强全过程留痕取证,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通道。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给予严肃追责,收缴其非法所得,并取消其当年晋职晋级、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及时认真处理举报所反映的每一个问题。

    举报电话:

      0736-6625479(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6-6623771(县教育局教育股)

      0736-6668108(桃源县实验学校小学部)

    (四)加强服务,方便群众。学校在报名平台启动过程中设立“便民服务岗”,具体安排如下:

      便民服务现场咨询:6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7:10—8:00,下午17:00—18:00;咨询地点:实验学校东门

      便民服务电话咨询:6月1日—6月30日,0736-666810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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